《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22年05月06日訊》
一、符合下列三類中任何一項條件的考生,可在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
1.三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下同)、外籍華人(指加入外國籍的原中國公民,下同)的子女,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須隨家長在國(境)外連續(xù)生活360(含)天以上,下同﹞;
2.少數(shù)民族考生;
3.港澳臺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類加分條件的,同類(三僑考生、外籍華人的子女與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只取其中一項進行加分,不累計加分;不同類可累計加分。上述三類累計加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二、符合條件的現(xiàn)役軍人子女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備區(qū)政治部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qū)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聯(lián)〔2014〕2號)(見附件1、2)執(zhí)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軍人子女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其中一項最高分進行加分。
符合軍人子女加5分條件的考生,若同時符合上述第一條中加分條件的,可與第一條中獲得的加分進行累計;符合軍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條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計加分。
三、符合條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援鄂醫(yī)療隊員子女,可在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具體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該類加分與其他類別的加分累計與軍人子女加分累計相同。
申請和審核程序
申請和審核工作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辦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申請加分按以下程序進行。
1.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帶《登記表》以及附件4中規(guī)定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外籍華人的子女(帶《登記表》以及附件5中規(guī)定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籍考生(帶《登記表》以及附件7中規(guī)定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援鄂醫(yī)療隊員子女考生(帶《登記表》以及附件8中規(guī)定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特殊情況加分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及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帶《登記表》以及附件9中規(guī)定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于5月30日到相應區(qū)教育局相關科室辦理,現(xiàn)場審核。地址:余杭區(qū)教育局中學教育科(余杭區(qū)五常街道西壩路51號浙財科創(chuàng)中心A座805室),臨平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臨平區(qū)喬司街道世紀大道928號世紀大廈20樓2010室),下同。
2.符合加分條件的軍人子女,由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申請方式、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見附件3);符合加分條件的三僑考生,由區(qū)僑辦審核(申請方式、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見附件6);符合加分條件的臺籍考生,由區(qū)臺辦審核(申請方式、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見附件7)。
3.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于5月6日——5月27日,由就讀學校替學生進行代辦,通過“浙里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線申請(建議由班主任操作,操作指南另發(fā)。如學生因疫情等原因無法到校,則可以由家長進行代辦),通過數(shù)據(jù)共享獲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進行審核。
各初中學校完成申請后,請將《考生加分登記表》(見附件10)、《匯總表》(見附件11)電子稿及紙質稿(學校蓋章)于6月1日前報送至輔導站(余杭區(qū))或中心學校(臨平區(qū)),由輔導站或中心學校審核無誤后,將《考生加分登記表》和《匯總表》電子稿及紙質稿(輔導站或中心學校蓋章)報至相應區(qū)教育局相應科室。
所有經(jīng)審核后的加分學生名單、加分分值等由兩局公示、核準后加分。
其他
各學校要指導相關考生(家長)做好加分手續(xù)的辦理,防止部分考生錯報漏報。線上辦理少數(shù)民族考生加分申請時請務必上傳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以免影響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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